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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树立居安思危的国家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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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增强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法》之所以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纪念2015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也正是此次会议确定了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的思想与行动:适应国情,以民为本,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以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构建国家安全基础,以国家总体安全服务民生,服务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终实现。那么,在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每个公民又该树立何种国家安全观念呢?

其一,要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珍视和平的高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对于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消防安全日、全国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以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日最大的不同是起点高、范围广,即如果没有国家安全,全体人民的生命安全都将没有保障。建国65多年来,虽然战争已远离我们30多年了,但昆明“3·01”暴恐事件却在时刻提醒我们,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和平发展环境,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3亿中国人都应该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珍视和平的高度,让恐怖分子、破坏分子找不到一丝侥幸机会。

其二,相关部门要宣传、教育、指导人民在国家安全问题上树立理性、警惕意识。国家安全法实施一年以来,各级国土安全与公安部门,已侦破多起国内外勾通,向国外情报机构提供军事、科技等信息案件,一些案件的侦破,更离不开一些警惕性高的人民群众的揭发、检举。这些事件也深刻表明,国内外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借助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旅游交流机会,或借助思想策反,或通过金钱收买,或通过网络信息筛查,一些人不知不觉中即被外国情报系统利用。对此,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相关安全、军事、科技、网络部门要协调联动,通过普法宣传和教育,让广大人民深入了解敌对势力的渗透策略和诱惑手段,指导全民人人多一份理智心,人人多一份圆睁慧眼的警惕心,以《国家安全法》为自己划定言行红线。

其三,安全责任要岗位化、专业化、网格化、群众化。《国家安全法》让我们了解到国家安全不但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等传统安全,也包括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非传统安全。这11个国家安全领域构成了国家安全体系,也让我们深刻了解了涉及国家安全的这些领域的专业技术与岗位人才的重要性。近期的北京和颐酒店女子遇袭案件也在警示我们,维护国家安全,不但靠一支岗位化、专业化的国家安全队伍,也要依靠无数有安全责任意识的职业群体和“朝阳群众”来弥补安全监控盲区,并以岗位化、专业化加巡逻化、网格化、群众化来传递国家安全震慑力。

其四,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以多种形式奖励、激励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安全涉及主权核心利益,也关乎无价的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信息与情报同样无价。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举报信息被当成笑话弃之不理,各级国家安全部门需建立专职举报电话,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也要以多种形式奖励、激励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一些成功的反恐事例也证明,一个举报信息将可能破获一起重大恐怖案件,并挽救无数生命,维护一国核心主权权益。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国家安全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开创更加美好未来的头等大事,《国家安全法》第一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六条均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只有增强全民忧患意识,以居安思危思想,建立13亿人民的国家安全防线,才能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庄严使命,让《国家安全法》威严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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